频道导航 |
酒·营销首页 | 创业指南 | 企业管理 | 营销战略 | 品牌观察 | 营销案例 | 人才培训 | 搜索 |
五、 把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随工资一起发放。
败诉指数:★★★★
传染指数:★★★★
说来听听:两年前,上海一家制药企业与小蔡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规定他离开本公司后两年内不得自营或到与本公司有竞争的同类企业工作,否则将承担违约和经济赔偿责任。去年开始,公司通知在他的工资中每月增加800元“竞业限制补偿费”。今年小蔡辞职,有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行为,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小蔡履行赔偿经济损失,但没有得到支持。
傻在何处: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开始生效。由于限制了劳动者一定时期内的择业权,因此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约定经济补偿。这种经济补偿金应当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给予的,公司在员工每月的工资中增加一笔钱,不应当视作是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金手指:竞业禁止的经济补偿金可在劳动者离职后一次性或分期给予,其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由此发生争议的,仲裁机构一般按劳动者本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数)的平均工资收入的20%至30%确认。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六、 用“高薪”替代社会保险费。
败诉指数:★★★★
传染指数:★★★★
说来听听:上海浦东一家网络公司为了笼络住人才,与员工约定每月工资多发1000元,公司不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员工小姚离职后即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公司补缴他在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获得支持。
傻在何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国家利益。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以高薪或商业保险替代社会保险的约定,以及由劳动者个人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义务的约定不合法。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仍不可免。
金手指:现行城镇养老保险的高成本和僵化的机制,的确影响到用人单位参保的积极性。但走“违法”路径总不是明智之举吧?
上一页 [1] [2] [3] [
|
0 顶一下 0 踩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