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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河南白酒最风光的时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当时河南的白酒产量居全国第三,宋河、宝丰被评为全国名酒,还有一大批省优、部优酒。仰韶、宋河、宝丰、赊店等白酒品牌都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每年一掷千万元。1999年至20 01年,河南白酒连续3年产量下降、经济效益下滑。从2002年起,随着制药、房地产等业外资本的进入,豫酒又逐渐好转。但豫酒至今没有全国性品牌,所以很难做全国市场。
无法做全国市场,豫酒便只能在家门口销售,而销售的主渠道之一又是公务、商务接待活动。各地争相出台的“禁酒令”,无疑影响河南白酒的销售。不少酒企负责人表示,“禁酒令”出台时,为什么不考虑一下酒类企业的意见?
律师论证:“‘禁酒令’违法”
2007年12月22日,河南省酒业协会召开第四季度名牌白酒骨干企业联席会,很多酒类企业对“禁酒令”意见颇大,反对“禁酒令”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一名参加会议的白酒企业负责人说:“部分省辖市政府规定,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明知故犯者,就地免职,经咨询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显然,“明显的违法行为”主要是针对信阳出台的“禁酒令”。
事实上,酒类企业之所以对“禁酒令”有如此强烈反应,主要是因为公务员是目前酒类消费的一个巨大群体,禁止公务员中午喝酒,对一些中高端品牌的酒冲击很大,不仅仅公务员不能宴请别人,而且一些人找公务员办事也不能喝酒。这样下来,对酒的销量有一定影响。
河南省酒业协会一负责人说:协会作为行业组织,不可能坐视不管。我们不是反对信阳“禁酒令”,只是质疑。作为行业组织者,协会在广泛征求白酒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委托律师对“禁酒令”的合法性进行了论证。
委托的律师是来自河南德英杰律师事务所的亢银忠先生,他同时也是河南省酒业协会的法律顾问。亢银忠律师认为: “禁酒令”违法,因为公务员中午喝酒,是私法的领域,只要不影响到工作,公共权力就不能干涉。
亢银忠律师解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公务员中午不能喝酒。对个别干部喝酒影响工作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依法处理,而不能超出法律规定、制定政府文件代替法律。还有,政府督查组对违反 “禁酒令”者“先斩后奏”的做法,亢银忠表示质疑,他认为这种做法是和国家历来强调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定程序处理违法者的要求相违背的。
亢银忠律师认为,信阳市出台“禁酒令”要考虑相关利益人的利益,特别是酒类企业的意见,毕竟酒类企业也是当地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是当地纳税大户,对当地的就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亢银忠律师建议河南省酒类企业进行“危机公关”,包括向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省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关及媒体反映,要求上述部门进行监督,迫令信阳纠正“禁酒令”。
既然“禁酒令”违法了,不少酒厂老板便寄希望于河南省酒业协会,让协会叫板这项规定的制定者。不久,河南省酒业协会一位负责人透露说,等意见汇集后,准备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反映,要求修改或撤销这一规定。酒业协会还想在2008年省两会期间搞个提案,质疑“禁酒令”。然而,可能因为媒体提前曝光,酒业协会有压力,暂停了所有的“举措”,迄今保持沉默状态。
诚如亢银忠律师所言,“禁酒令”侵犯的是公务员的私权和个人生活领域,那么由酒类企业出头替公务员伸张权利,是否有申诉主体错乱之嫌?对这个问题,亢律师说,信阳的公务员要受当地政府领导,就是有意见他也不敢申诉;其他地方的公务员,只要“禁酒令”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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